德行 · 第22

扶风王司马骏不惜重金赎免罪犯刘道真并加以重用,时人传为美谈。

原文

劉道眞嘗爲徒,扶風王駿以五百疋布贖之,既而用爲從事中郎。當時以爲美事。

人物

人物关系

司馬駿政治(上下级)劉寶司马骏花费五百匹布赎免刘宝的刑徒身份,并提拔他担任从事中郎

刘孝标注 (2)

1刘孝标注· 引晉百官名

《晉百官名》曰:「劉寶字道眞,髙平人。」徒,罪役作者。

2刘孝标注· 引晉書、晉諸公贊

虞預《晉書》曰:「駿字子臧,宣帝第十七子,好學至孝。」《晉諸公贊》曰:「駿八歳爲散騎常侍,侍魏齊王講。晉受禪,封扶風王,鎭關中,爲政最美。薨,贈武王。西土思之,但見其碑贊者,皆拜之而泣。其遺愛如此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