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正 · 第7

夏侯玄坚守内外之别,因友人弟弟随意闯入宴席而离去。

原文

夏侯泰初廣陵陳本善。本與玄在本母前宴飲,本弟騫行還,徑入,至堂戸。泰初因起曰:「可得同,不可得而雜。」

人物

人物关系

夏侯玄友谊(知交)陳本夏侯玄与陈本是好友,并受邀在陈本母亲面前一同宴饮。
陳本亲族(兄弟)陳騫陈骞是陈本的弟弟。
陳本亲族(母子)陳本之母陈本在母亲面前设宴款待夏侯玄。
夏侯玄品评(行为品评)陳騫夏侯玄因陈骞未经通报便闯入宴席而起身,认为这种行为混杂了内外礼数。

刘孝标注 (3)

1刘孝标注· 引世語、魏志

《世語》曰:「本字休元,臨淮東陽人。」《魏志》曰:「本,廣陵東陽人。父矯,司徒。本歴郡守、廷尉。所在操綱領,舉大體,能使群下自盡,有率御之才。不親小事,不讀法律,而得廷尉之稱。遷鎭北將軍。」

2刘孝标注· 引晉陽秋

《晉陽秋》曰:「騫字休淵,司徒第二子,無謇諤風,滑稽而多智謀。仕至大司馬。」

3刘孝标注· 引名士傳

《名士傳》曰:「玄以鄕黨貴齒,本不論德位,年長者必爲拜。與陳本母前飲,騫來而出,其可得同,不可得而雜者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