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正 · 第62则
王献之拒为太极殿题匾,并称让大臣做这种事是国祚不长之兆。
原文
人物
人物关系
刘孝标注 (2)
1刘孝标注
徐廣晉紀曰:「孝武二年,尚書令王彪之等啓改作新宮。太元三年二月,内外軍六千人始營築,至七月而成。太極殿髙八丈,長二十七丈,廣十丈。尚書謝萬監視,賜爵關内侯。大匠毛安之關中侯。」
2刘孝标注· 引文章志
宋明帝《文章志》曰:「太原中,新宮成,議者欲屈王獻之題榜,以爲萬代寶。謝安與王語次,因及魏時起忘題榜,乃使韋仲將縣梯上題之。比下,鬚髮盡白,裁餘氣息。還語子弟云:『宜絶楷法!』安欲以此風動其意。王解其旨,正色曰:『此奇事。韋仲將魏朝大臣,寧可使其若此?有以知魏德之不長。』安知其心,迺不復逼之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