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誕 · 第2则
阮籍居丧饮酒吃肉,遭何曾弹劾,晋文王司马昭以其悲伤过度为由为其开脱。
原文
人物
人物关系
刘孝标注 (2)
1刘孝标注
晉諸公贊曰:「何曾字穎考,陳郡陽夏人。父夔,魏太僕。曾以高雅稱,加性仁孝,累遷司隸校尉。用心甚正,朝廷師之。仕晉至太宰。」
2刘孝标注
干寶晉紀曰:「何曾嘗謂阮籍曰:『卿恣情任性,敗俗之人也。今忠賢執政,綜核名實,若卿之徒,何可長也!』復言之於太祖,籍飲噉不輟。故魏、晉之閒,有被髮夷傲之事,背死忘生之人,反謂行禮者,籍為之也。」魏氏春秋曰:「籍性至孝,居喪雖不率常禮,而毀幾滅性。然為文俗之士何曾等深所讎疾。大將軍司馬昭愛其通偉,而不加害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