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誕 · 第11则
阮籍不遵礼法,裴楷恪守俗规,二人在吊丧中各行其是,皆得其所。
原文
人物
人物关系
刘孝标注 (3)
1刘孝标注
籍也。
2刘孝标注
楷也。
3刘孝标注
名士傳曰:「阮籍喪親,不率常禮,裴楷往弔之,遇籍方醉,散髮箕踞,旁若無人。楷哭泣盡哀而退,了無異色,其安同異如此。」戴逵論之曰:「若裴公之制弔,欲冥外以護內,有達意也,有弘防也。」
阮籍不遵礼法,裴楷恪守俗规,二人在吊丧中各行其是,皆得其所。
籍也。
楷也。
名士傳曰:「阮籍喪親,不率常禮,裴楷往弔之,遇籍方醉,散髮箕踞,旁若無人。楷哭泣盡哀而退,了無異色,其安同異如此。」戴逵論之曰:「若裴公之制弔,欲冥外以護內,有達意也,有弘防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