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逝 · 第16则
王徽之闻弟王献之死讯,抚其琴不成声,恸曰“人琴俱亡”,月余亦卒。
原文
人物
人物关系
刘孝标注 (2)
1刘孝标注
獻之以泰元十三年卒,年四十五。
2刘孝标注
幽明錄曰:「泰元中,有一師從遠來,莫知所出。云:『人命應終,有生樂代者,則死者可生。若逼人求代,亦復不過少時。』人聞此,咸怪其虛誕。王子猷、子敬兄弟,特相和睦。子敬疾屬纊,子猷謂之曰:『吾才不如弟,位亦通塞,請以餘年代弟。』師曰:『夫生代死者,以己年限有餘,得以足亡者耳。今賢弟命既應終,君侯算亦當盡,復何所代?』子猷先有背疾,子敬疾篤,恆禁來往。聞亡,便撫心悲惋,都不得一聲,背即潰裂。推師之言,信而有實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