賞譽 · 第13则
山涛举荐阮咸为吏部郎,并盛赞其清廉寡欲、不为外物所动的品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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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孝标注 (1)
1刘孝标注
名士傳曰:「咸字仲容,陳留人,籍兄子也。任達不拘,當世皆怪其所為。及與之處,少嗜欲,哀樂至到,過絕於人,然後皆忘其向議。為散騎侍郎。山濤舉為吏部,武帝不用。太原郭奕見之心醉,不覺歎服。解音,好酒以卒。」山濤啟事曰:「吏部郎史曜出處缺,當選。濤薦咸曰:『真素寡欲,深識清濁,萬物不能移也。若在官人之職,必妙絕於時。』詔用陸亮。」晉陽秋曰:「咸行已多違禮度。濤舉以為吏部郎,世祖不許。」竹林七賢論曰:「山濤之舉阮咸,固知上不能用,蓋惜曠世之俊,莫識其真故耳。夫以咸之所犯,方外之意,稱其清真寡欲,則跡外之意自見耳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