識鑒 · 第15则
王应识人精准,其父不听劝告投靠错人,致使父子双亡。
原文
人物
人物关系
刘孝标注 (4)
1刘孝标注· 引晉陽秋
《晉陽秋》曰:「應字安期,含子也。敦無子,養爲嗣,以爲武衞將軍,用爲副貳,伏誅。」
2刘孝标注· 引王彬別傳
《王彬別傳》曰:「彬字世儒,琅邪人。祖覽,父正,並有名德。彬爽氣出儕類,有雅正之韻。與元帝姨兄弟,佐佑皇業,累遷侍中。從兄敦下石頭,害,彬與顗素善,往哭其屍,甚慟。既而見敦,敦怪其有慘容而問之。答曰:『向哭,情不能已。』敦曰:『伯仁自致刑戮,汝復何爲者哉?』彬曰:『伯仁淸譽之士,有何罪?』因數敦曰:『抗旌犯上,殺戮忠良!』音辭慷慨,與涙倶下。敦怒甚。丞相在坐,代爲之解,命彬曰:『拜謝。』彬曰:『有足疾。比來見天子尚不能拜,何跪之有?』敦曰:『腳疾何如頸疾?』以親故不害之。累遷江州刺史、左僕射。贈衞將軍。」
3刘孝标注· 引傳
《傳》曰:「舒字處明,琅邪人。祖覽,知名。父會,御史。舒器業簡素,有文武榦。中宗用爲北中郎將、荊州刺史、尚書僕射。出爲會稽太守。以父名會,累表自陳。討蘇峻有功,封彭澤侯,贈車騎大將軍。」
4刘孝标注
含之投舒,舒遣軍逆之,含父子赴水死。昔酈寄賣友見譏,況販兄弟以求安,舒非人矣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