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學 · 第12则
裴頠作《崇有论》无人能驳倒,唯有王衍的诘难能使其稍显理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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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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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孝标注 (1)
1刘孝标注· 引晉諸公贊、道德論、崇有、惠帝起居注
《晉諸公贊》曰:「自魏太常夏侯玄、歩兵校尉阮籍等,皆著《道德論》。於時侍中樂廣、吏部郎劉漢亦體道而言約,尚書令王夷甫講理而才虚,散騎常侍戴奧以學道爲業,後進庾敳之徒皆希慕簡曠。頠疾世俗尚虚無之理,故著《崇有》二論以折之。才博喩廣,學者不能究。後樂廣與頠淸閒欲説理,而頠辭喩豐博,廣自以體虚無,笑而不復言。」《惠帝起居注》曰:「頠著二論以規虚誕之弊。文詞精富,爲世名論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