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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则
政事 · 第2则
太丘长陈仲弓认为,家庭伦理惨剧比盗贼杀人案更严重,体现其仁政思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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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话
原文
陳仲弓
爲
太丘
長,有劫賊殺財主,主者捕之。未至發所,道聞民有在草不起子者,回車往治之。
主簿
曰:「賊大,宜先按討。」
仲弓
曰:「盜殺財主,何如骨肉相殘?」
人物
陳寔
字仲弓
東漢
太丘长,认为处理家庭伦理问题比追查盗贼杀人案更重要。
主簿
東漢
陈寔的下属,建议优先处理盗贼杀人的大案。
人物关系
陳寔
政治
(上下级)
主簿
— 主簿向长官陈寔进言,建议优先处理大案,但陈寔提出了不同看法并优先处理了另一件事。
刘孝标注 (1)
1
刘孝标注
按,時賈彪有此事,不聞寔也。
上一则
陳仲弓認為不忠不孝是最大罪惡,並以此為由處死犯錯的下屬。
下一则
十一岁的陈纪以周公、孔子作比,巧妙回应了袁公关于其父政绩的提问。